创建主题
绽放抗疫青春·决胜全面小康
二、创建时间
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
三、创建对象
大一和大二团支部,大三团支部鼓励参加,大四团支部自愿参加。
四、创建内容
(一)班子建设好
1.支部组织机构健全,落实班团一体化建设,即组织机构必须由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班长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权益委员、志愿服务委员等组成,班子成员配备得力,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支委会工作称职,以身作则,责任心强,积极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
3.按时换届,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
(二)制度建设好
1.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民主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
2.各支委严格制度化、规范化各项团务工作,积极开展团员团籍年度注册、全体团员按时缴纳团费、推优评优、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智慧团建等工作。
3.定期召开“三会”,会议上对近期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及畅谈下一步的工作展望,支部成员积极发言、出谋献策,广泛采纳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三)活动开展好
1.坚持开展各项有思想内涵、有理想抱负、有人生价值的团组织活动,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活动形式多样,有创新,有特色且富有成效。
2.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大力组织开展以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为主的素质拓展、学术交流、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安全教育等活动,支部团员青年广泛参与且效果良好。
3.各支部委员积极组织本团支部团员宣传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可通过茶话会、主题班会、室外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团员对1个重要判断、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10方面决定性成就、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到二〇三五年要实现的9方面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6方面主要目标、实现奋斗目标的12方面具体举措的认识。
(四)支部影响好
1.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勇于担当,追求进步,提升安全素质,保证身心健康。
2.团员意识强,遵守团组织纪律,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3.增强安全意识,自觉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4.各项团组织工作成绩突出,在思想引领、科技创新、校园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就业创业、安全教育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班风学风好
1.支部学习风气浓厚,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活动,支部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严谨务实,开拓进取,无“起床困难户”、“懒床钉子户”、“上网成瘾户”、“夜猫晚归户”。
2.班级文化建设齐全,有班歌、班徽、班旗、班级口号、班级网络宣传平台等;不断通过新媒体等有效途径广泛宣传支部优秀的建设成果。
3.支部成员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互帮互助,遵守纪律,考风严明,无考试作弊现象,善于总结学科学习情况,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
4.支部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及各类竞赛活动。
5.支部成员行为规范,举止文明,组织纪律性强,严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
6.支部成员严于律己,早检、上课无缺勤现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五、注意事项
1.“十大团支部”创建工作每学年进行1次,本学年创建成果资料分为两次收集,将分别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初及第二学期末两次进行收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创建期的考核形式为学院根据各支部创建成果审核评分。
3.创建期间,参与创建的支部需安排人员负责收集体现创建成果的资料(资料要求参考创建指引)。审评前,将资料分类整理、打包上交至学院团委并留存备查,学院团委根据资料对支部创建成果进行审核评分。
4.创建期结束后,各支部最终所得分须大于或等于60分才有资格参评“先进团支部候选支部”。
5.学院团委依据各支部最终所得分确定“先进团支部候选支部”(最终所得分≥60分),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评选出“先进团支部”(具体评选条件依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9]53号)进行)。荣获“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的支部均有资格向本学院团委提交申报材料,经本学院团委评选推荐,校团委审核获批后,方可获得“十大团支部”评选资格。
六、创建考核要求
1.本学年创建期考核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分别是2021年3月份和2021年6月份,学院团委根据各支部创建成果分别进行1次审评。
2.每次审评时,各支部将创建成果资料按要求分类打包上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学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做好资料汇总跟进工作。
3.学院团委组织部每学期根据各支部上报的创建成果资料进行审核评分,各支部所得分数经统计整理、排序后将两学期的创建成果资料于创建期末(2021年6月份)上报校团委。
4.校团委审核并公布结果。
5.创建期考核最终所得分计算方法:
审评的最终所得分=两次审评所得分之和/2。
例如:条件:某团支部第一次审评后的评分表总得分为70,第二次审评后的评分表总得分80。则:某团支部审评后的最终所得分为:(70+80) /2=75(分)。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组织创建工作,充分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2.创建期间,各学院团委对各个环节务必做好指导工作,提醒支部在进行创建活动时做好疫情防护的相关工作,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3.各学院须秉承公正,如实审评,不得弄虚作假,如有此行为,则取消该学院支部创建与评选资格。
4.在创建期间,支部成员如出现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则取消该学院支部创建与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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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